现在位置: 首页 实时讯息

工程款变“提款机”!A股再现千万级罚单,上市公司借款激增背后,近半资金被占用

时间:2025-07-11 11:55:00 浏览: 0

【大河财立方 记者 陈玉尧】实控人以工程款名义,连年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规模一度达1.5亿元,接近上市公司账面资金的一半。随着资金被占用规模的扩大,上市公司短期借款大幅飙升,从0.15亿元增至3.07亿元。

7月10日,浙江证监局对维康药业及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秘等人开出总计1600万元罚单。

记者了解到,维康药业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忠良组织、指使维康药业以支付工程设备款名义转出部分资金,经工程设备商后,资金最终转至刘忠良控制的个人账户,上述行为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1~6月资金占用期末余额分别为7811.88万元、8950.65万元、14728.07万元、15121.65万元,分别占当期净资产的5.64%、6.35%、10.43%、10.24%。截至2024年底,案涉被占用资金本金及利息已全部归还。

以2022年末为例,彼时维康药业账面货币资金1.63亿元,而当时该公司资金被占用的余额达1.47亿元。这也意味着该公司当时资金规模(1.63亿元+1.47亿元)的47%被占用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资金被占用规模的扩大(从7811.88万元增至1.51亿元),维康药业短期借款从0.15亿元增至2.60亿元,其间一度高达3.07亿元,与被占用初期(2020年末)相比激增1989%。

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维康药业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亦未在相关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披露。

浙江证监局决定:

维康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

时任维康药业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忠良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500万元罚款,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200万元罚款;

时任维康药业总经理卢卫芳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

时任维康药业总经理孔晓霞、时任维康药业财务总监王静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0万元罚款;

时任维康药业副总经理吴建明、时任维康药业董事会秘书朱婷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

责编:陈玉尧 | 审校:张翼鹏 | 审核:李震 | 监审:古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