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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记者 梁兰)为推动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有序实施,根据民政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自治区民政厅联合区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制定出台了《西藏自治区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为原则,全力构建城乡一体、布局科学、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切实提升老年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制度建设与推进落实方面,《方案》明确构建“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工作机制,将老年助餐服务纳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体布局,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抓手统筹推进。全区各市(地)依据本地实际细化助餐服务措施,严格落实建设标准,即每个市(地)政府(行署)所在县(区)不少于4个、其他县(区、市)不少于2个助餐服务点。截至目前,全区已建成139个老年助餐服务点,提供餐位5939个,为老年助餐服务奠定坚实基础。
资金保障与社会动员同步发力。我区建立“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筹资模式,除民政部安排的338万元专项资金外,各市(地)自行配套400余万元用于老年助餐服务发展。同时,各地积极出台惠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助餐服务机构落实税费减免,在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给予居民生活类优惠价格,成功吸引78家餐饮服务企业、个体餐饮商户及社会组织投身老年助餐服务,激发社会参与活力。
安全监管是老年助餐服务的重中之重。全区各级民政部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等相关部署,强化助餐服务点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明确规定存在食品安全、消防及建筑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接助餐服务,并建立完善经营主体准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与退出机制,定期开展检查评估,督促助餐点落实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目前,全区139个助餐服务点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未收到一例关于助餐服务质量问题的投诉,切实守护老年人“舌尖上的安全”。
为满足老年群体多元需求,我区各级民政部门因地制宜,创新推出“养老服务机构+助餐”“社区便民服务站+助餐”“餐饮服务企业+助餐”等多种模式。通过设置老年人“专属餐桌”、提供丰富多样的“老年套餐”、为行动不便老人上门送餐以及实行用餐价格优惠等举措,全区139个助餐服务点已累计为7万余名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多样化的便民服务收获社会各界与老年群体的广泛赞誉。
下一步,自治区民政厅将严格落实《方案》,借鉴兄弟省(市)先进经验,持续提升助餐服务供给能力,优化餐食配送体系,扩大服务覆盖范围,强化服务监管力度,推动全区老年助餐服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让更多老年人享受便捷、安全、暖心的助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