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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评丨法官“表述不当”,全社会“虚惊一场”

时间:2025-05-11 15:32:00 浏览: 0

潮新闻客户端 评论员 高路

相关视频截图。图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两行人相撞案”普法案例引发争议。据普法节目介绍,刘某和王某在人行道一前一后同向而行,刘某在前边打电话边行走,突然转身撞上后者,导致刘某倒地骨折,构成十级伤残。经李沧区法院调解,后方路人王某因“存在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过错”而承担次要责任,赔偿对方7万元。

“行人安全距离”之说顿时在社交平台炸了锅。什么叫行人安全距离?隔多少距离才算安全?节假日景区又该怎么办?会不会导致人行道上也发生碰瓷现象?一时间这个横空问世的新词新概念引起网友热烈讨论。央视《法治在线》联系到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法院回应,关于“安全距离”,表述存在使用不恰当的问题。法院还提供了事发现场公共场所视频,并详细介绍案发情节。对于法院此次普法过程中因法官描述事实不准确、表述不当,给广大网民造成误导的问题,诚恳道歉。

原来是虚惊一场,只是这场虚惊本不该出现。所谓的“行人安全距离”显然脱胎于机动车,但《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管的是车不是人,《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是因为机动车车速快,破坏力大,需要在计算刹车距离的基础上留出相对充足的反应时间。可要求行人也保持安全距离,缺乏科学依据,也不具备可操作性,强行规范显然是脱离现实的。正像网友们质疑的那样,只会导致社会认知的混乱,这也正是本次普法教育引发舆论关注的原因。

注意安全与注意安全距离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具有不同的内涵,显然不能简单替代。而从视频看,确如回应所称,事实与法官的描述存在相当大的差异,“突然转身”其实是缓慢转身,被告也并非被撞,而是撞到人的那位。事发当时,原告在道路上行走,其间放慢脚步接电话,后停下缓慢转身站住,被告当时从后面左右张望快步前行,并未注意前方情况,将原告撞倒,导致原告右股骨胫创伤性骨折。

整个过程,并没有呈现双方因距离过短导致问题发生的痕迹,法院判决与所谓的行人安全距离也没有什么关系,被告疏于观察将人撞倒,承担责任在情理之中。视频公开后,舆论普遍支持认可法院判决,这也说明判决本身没有多少可争议的地方。

在这样的情况下,引起争议的这个词怎么会出现在普法宣传中的,很值得追问。是相关人员一不小心说错了话,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次风波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司法判决对社会的影响力。法律具有规范引导社会行为,树立正确价值观的作用,法律出现偏差,相应的社会行为也会出现偏差。司法判决上的任何一点瑕疵都会被放大,进而深刻影响社会行为。

将一些经典案例制作成普法案例广泛宣传旨在提高社会法治素养,提高大家对法律的认识,更要严谨客观,避免引起歧义。显然,在这方面,青岛这家法院法官的不当描述,造成了社会的“虚惊一场”,给司法界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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